2024年12月13日 星期二 20:33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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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协会

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

山东省招标投标协会会费标准与缴纳办法

 

根据山东省招标投标协会章程和民政部、发改委有关管理规定,结合我会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  会员单位应按照以下标准缴纳会费:

会长、副会长单位,会费:10000元/年;

常务理事单位,会费:8000元/年;

理事单位,会费:5000元/年;

会员单位,会费:3000元/年。

第二条 会费按年度缴纳。缴纳时间为本年度的1月1日至6月30日。

第三条 协会会费,按照章程规定,用于开展各项活动和秘书处的必要开支。在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中,协会会员享受优惠或免费服务。

第四条 协会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,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。

第五条 会员单位逾期未缴纳会费的,暂停协会提供的各类服务。对于无故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,视为自动退会。

第六条 本标准与缴纳办法于2019年11月 29 日山东省招标投标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,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第七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招标投标协会负责解释。